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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商丘市鑫隆汇代理记账有限公司  发布时间:2022-8-18














(一)业务约定条款;

(二)委托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;

(三)委托人的经营规模及其业务复杂程度;

(四)委托人会计制度的选用,以及以前年度的会计核算情况;

(五)委托人会计原始凭证及相关会计资料归集、整理及交接的环境及条件;

(六)委托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,考虑重要性以及---业务风险要素;

(七)参与业务的人员及其技能的要求。



第三十一条记账凭证编制及装订应满---下基本要求:

(一)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:填制凭证的日期;凭证编号;经济业务摘要;会计科目;金额;所附原始凭证张数;填制凭证人员、稽核人员、记账人员、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。

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,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。

(二)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,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,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。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。



第三十四条会计账簿登记及装订应满---下基本要求:

(一)---机构在办理---业务过程中的会计账簿的设置方面,应根据不同的委托内容,按相关规定设置相应的账簿,至少应包括总账、明细账。

(二)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,登记会计账簿时,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、编号、业务内容摘要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---内,做到数字准确、摘要清楚、登记及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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